深圳注册公司-税务筹划 - 【筑帮帮财务】

筑帮帮财务客服二维码

0755-21007285
137-1533-8953

企业集团纳税筹划与节税策略

日期:2021-09-06 16:46:00

企业集团纳税筹划与节税策略

企业集团税收筹划是从集团发展全局出发,为减轻集团总体税收负担,增加集团的税后利润而做出的一种战略性的筹划活动。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具有超前性、目的性、全局性等特征,是现代企业集团财务战略的重要构成部分。

对于企业集团来讲,由于其资金存量厚实,盘活、调度效果明显,因此在战略选择、兼并重组、经营调整等方面优于独立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有着独立企业不可比拟的优势。

企业集团的税筹思路
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一般可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
1.缩小集团企业或集团的税基
缩小税基,可以减少应纳税额,例如在税法允许范围和限额内,实现各项成本费用扣除和摊销的最大化等,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2.使集团整体适用较低的税率
在税法中除少数税种采用单一税率外,均有各种不同的税率,有的还采用累进税率,在税收筹划方面有着广阔的筹划空间。
3.合理归属集团企业或集团所得的年度
所得归属的处理,可以通过收入、成本、损失、费用等项目之增减或分摊而达到,但需要正确预测销售的形成、各项费用的支付,了解集团获利的趋势,做出合理的安排,才能享受最大利益。
4.集团整体延缓纳税期限
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延缓纳税期限,可享受类似无息贷款的利益。一般而言,应纳税款延期越长,所获得利益越大。当经济处于通货膨胀期间,延缓纳税的理财效益更为明显。
5.利用税负转嫁方式降低集团税负水平
税负转嫁存在经济交易之中,通过价格变动实现,而集团内部企业投资关系复杂,交易往来频繁,为税负转嫁到集团之外创造了条件。
6.平衡集团各纳税企业之间的税负
通过集团的整体调控、战略发展和投资延伸,主营业务的分割和转移,以实现税负在集团内部各纳税企业之间的平衡和协调,进而降低集团整体税负,这是企业集团在纳税筹划方面的特色。
税负转嫁筹划策略
      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在缴纳税款之后,通过各种途径,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承担的过程,其旨在消除或减轻自身的纳税义务。税负转嫁基本上与税法无关,只是利用商品购销过程中价格的控制而将税负转嫁给他人,其行为并未侵害国家利益,亦不构成违法行为。因此,税负转嫁受到企业集团的普遍青睐。
1、影响税负转嫁的决定因素 
      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供求弹性决定着税收能否转嫁、如何转嫁以及转嫁的有效程度。在税收转嫁的问题上,较为常见的是:
一部分税收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向后转嫁给商品或生产要素的购买者;
另一部分税收则通过压低商品或生产要素进价,向前转嫁给商品或生产要素的提供者。
至于转嫁程度的大小,则要视供求弹性的力量对比(即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之间的比率)而定。
      企业集团由众多的独立企业组成,其若干企业在整个经济链条上,都可以看做中间商。中间商应能根据消费者需求的变化灵活调整自己的需求弹性。
如果需求弹性大于供给弹性时,则向前转嫁的可能性大,即税收会更多地落在商品或生产要素提供者的身上;
如果需求弹性小于供给弹性,则向后转嫁的部分较大,即税收会更多地落在购买者或最终的消费者身上。
2、影响税负转嫁的其他重要因素 
     影响税负转嫁的重要因素除了供求弹性以外,还包括课税范围、计税方法、经济交易以及市场结构类型等因素。一般认为,课税范围越宽广,越易于税收转嫁。
从量计税,由于税额不受价格变动影响,税收转嫁困难;
从价计税,由于税额随价格的升降而波动,税收转嫁就比较容易。
      税收转嫁一般是通过将税款加于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之中转嫁给他人,是在经济交易发生过程中实现的,经济交易是税收转嫁的必要条件。对于不同的市场结构,税收转嫁的状况不同。
      一般认为,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税收短期内无法予以转嫁。但从长期来看,在产品生产成本不变的条件下,各个生产者是形成整个行业提价的一股不可低估的力量,从而税收最终要加在价格之中,而完全向后转嫁给消费者。在垄断竞争市场下,单个生产者可利用自己产品的差异性对价格进行适当调整,从而有可能把税收部分地加入价格向后转嫁给消费者。
设立核心控股公司和财务中心筹划策略
      集团控股公司是集团进行股权参与和控制而形成的一种组织结构。由于集团内部各个企业之间税收课征的范围和税种存有差异,税率高低不一,还可能存在减免税优惠的企业等。这样核心控股公司可以通过财务决策和战略调整,平衡集团税负,降低集团整体的税负水平。
      一般可以考虑的操作方法有:
1.核心控股公司设在经济特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可以有较大的主动性享受税收优惠和开展税收筹划活动。
2.兼并收购亏损企业。通过低成本扩张,实现产业重组,而且也可以享受盈亏抵补的税收好处。
3.分立或组建企业。集团在分立或组建新企业时,对其组织形式的选择拥有决策权,为了降低分立或组建公司的风险,对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应进行税负测算。
4.利用集团的资源和信誉优势,整体对外筹资,然后层层分贷,解决集团内部企业筹资难的问题,调节集团资金结构和债务比例。
      在做以上筹划时,集团的财务运作必须实行集中化管理,核心控股公司的税收筹划运作应与财务中心的设立和资本运营相结合。
      对集团整体而言,财务中心无疑扮演着银行的角色,向集团内部的经营单位放贷借款,其职能在于集中承担公司的财务风险,除此之外,它的优点还在于:
因财务功能集中而节约费用
为集团带来可观的税收利益,如集团财务中心设在税收协定网络较发达的区域,可获得享受借贷款免征或少征预提税和营业税的好处。
大量利息收入可以通过财务中心得到筹划和分配,获得抵免税款或延缓纳税的效果。
互惠定价筹划策略
      互惠定价亦称转移定价,是集团根据其经营战略目标,在关联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专门技术、资金借贷等活动时所确定的集团内部价格。它不由市场供求决定,主要服从于集团整体利润的要求。
      所谓关联企业,是各自有着独立法人资格但彼此又有某种相关利益关系的企业。关联企业之间可能是母子公司关系,也可能只是一些松散的企业联合。互惠定价本身可能蕴含多重目的,为减轻税负而采用的互惠定价,是关税企业之间通过利润转移,达到降低集团整体税负的手段。
      关联企业之间互惠定价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通过零部件、产成品的销售价格影响产品成本、利润
在关联企业之间收取较高或较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回扣、佣金等以转移利润;
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固定资产购置价格和使用期限来影响其产品成本和利润水平;
通过提供咨询、特许权使用费、贷款的利息费用以及租金等来影响关联公司的产品成本和利润。
下面举例说明:
问题
某集团总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其一子公司振龙公司,雇用残疾人达到政策规定的数量,被认定为福利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振邦集团总部把成本8万元,可以按12万元作价的一批货物,压低到按10万元作价,销售给某公司,振龙公司最后以14万元的价格出售到集团之外。这种定价对集团总体税负水平有何影响?
答:按12万元作价,振邦集团应负担的税收为12000元,按互惠价格作价,振邦集团实际负担的税收仅是集团将货物卖给振龙公司差价的25%,为5000元。采用互惠价格后,振邦集团可以实现的节税额为7000元。    
      互惠定价法作为集团企业间一种颇为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一般有以下两种筹划定势:
集团内部各纳税企业税率存在差异,比如有 A、B 两企业,A 企业适用的税率高,B 企业适用的税率低或处在免税期,当 A 企业销售产品给 B 企业时,应低价销售;相反,B 企业销售产品给 A 企业时,应提高价格。
集团内部各纳税企业盈亏存在差异,比如有 C、D 两企业,C 企业处在高利润期,D 企业处在亏损期,通过互惠定价可以转移利润,原理同上。
      但是,采用互惠定价转移利润必须有度。虽然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的市场价格总是处于变动状态之中,商品定价逐步变为企业自己的市场决策,这为通过互惠定价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但是,企业集团在采用互惠定价法进行税收筹划时,对于互惠定价的确定,一定不能恣意妄为,随意调整,违背市场经济的交易规则和价值规律。
      而且,税法也有明确规定,关联企业间的交易应按独立企业间的交易进行,否则税务机关将进行调整。采用互惠定价转移利润是一种艺术,需要在商品价格波动的合理范围内进行,并且有充足的理由。
租赁减税筹划策略
    租赁是企业集团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筹划方法。对承租人来说,租赁可获双重好处:
可以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受的负担和风险;
可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利润,从而减轻税负。
      对承租单位来讲,租金的支付比较稳定,与购买机器设备相比,具有较大的均衡性。因为购买设备时,其价款一般为一次性支付,即使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资金的支付时间仍比较集中。而租赁支付租金的方式,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共同商定,这样,承租企业可从减轻税负的角度出发,通过租金的平衡支付来减少企业的利润水平,使利润在各个年度均摊,以减轻税负。
      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属同一利益集团时,租赁可以使他们之间直接、公开地将资产从一个企业转给另一个企业。同一利益集团中的一方出于某种税收目的,将赢利较好的生产项目连同设备一道以租赁形式转租给另一方,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相对足额的租金,最终可使该利益集团的税负降低。
举例
      盈丰集团有两家子公司盈利公司与丰收公司,盈利公司拟将一闲置生产线转让给丰收公司,现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
其一是以售价为500万元出售,该生产线的年经营利润为100万元(扣除折旧);
其二是以年租金50万元的租赁形式出租,两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

      采用出售方式,当年振邦集团整体应纳所得税198万元;采取出租方式,当年振邦集团整体应纳所得税49.5万元
      仅从目前来看,后者比前者划算。需要说明的是,利用租赁来减轻税负主要指的是经营租赁,承租方的资产负债表中,但承租方为取得使用权支付的租金应以租赁费用反映在每期的损益表中,所以采用经营租赁的方法既达到了减轻税负的目的,又可以筹集到表外资金,以满足投资或扩大生产能力的需要。
      对于融资性租赁,由于其会计处理要求确认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它是一种表内筹资方式,会给承租人带来不利的影响。如由于企业债务金额上升,净利润率、资产收益率、股本收益率等指标就会下降,资产负债率就会上升。因此,承租人一般不愿意租赁合同被认定为融资租赁。怎样才能使融资租赁合同被视为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呢?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企业在对租赁进行分类时,应当全面考虑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是否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比例等因素。同时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考察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来具体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一般在租赁合同中不要涉及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和廉价购买权问题,或将租赁期设定为比租赁资产有效经济年限的75%稍短一些即可,这样可以避免被认定为融资租赁。
      总之,集团公司通过税收筹划,将税收杠杆的制约导向功能有机地融会到企业财务决策和战略选择中,以期优化集团市场价值取向,促使集团整体理财行为的科学化,最终实现企业集团的最大效益。
企业如何充分的利用亏损、结转政策来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内不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这一规定,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纳税人可以通过对本企业投资和收益的控制来充分利用亏损结转的规定将能够弥补的亏损,尽量弥补。这里面有两种方法可以采用。一是如果某年度发生的亏损,企业应当尽量使用邻近的纳税年度获得较多的收益,也就是尽可能早地将亏损欲弥补。二是如果企业已经没有需要弥补的亏损,或者企业刚刚组建,而亏损在最近几年又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应该尽量先安排企业亏损,然后再安排企业盈利。在2018年一月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五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五年延长至十年。

上述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 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述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 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上述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这样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五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是指当年具备资格的企业。其前五个年度无论是否具备资格所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是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十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以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所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有效期所属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其取得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注明的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

企业发生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合并或分立重组事项的,其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和下列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第一合并企业成绩被合并企业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结转年限,按照被合并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确定。第二分立企业继承被分立企业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结转年限,按照被分立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确定。第三合并企业或分立企业具备资格的,其成绩被合并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结转年限。按照上述规定处理符合上述延长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条件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的时候自行计算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并填写相关纳税申报表。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学习。某企业2015年度发生年度亏损一百万元。假设该企业2015年到2021年各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下:

第一,2015年亏损一百万,2016年十万,2017年十万,2018年二十万,2019年三十万,2020年十万,2021年六百万。根据税法关于亏损结转的规定,该企业2015年一百万的亏损可以分别用于2016年至2020年的所得来弥补。由于2016年到2020年的总计应纳税所得额为八十万元,低于2015年年度的亏损。这样从2015年到2020年,该企业都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企业所得税。在2021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只能弥补五年内的亏损。也就是说,不能弥补2015年年度的亏损。由于2016年以来该企业一直没有亏损,因此2021年都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六百万乘以25%等于150万元。从该企业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看,该企业的生产经营一直是朝好的方向发展的。2020年度之所以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少,可能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投资或者增加了各项费用的支出,或者进行了公益捐赠等。由于2015年度仍有未弥补完的亏损,因此如果企业能够在2020年度进行税务筹划,压缩成本和支出,尽量增加企业的收入,将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到三十万元。

同时,2020年度压缩的成本和支出可以在2021年度予以开支。这样2020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三十万元。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80万元。根据税法弥补亏损的相关规定,该企业在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用来弥补2015年度的亏损。而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则要全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该企业在2021年度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为580万乘以25%等于一百四十五万元。没有经过税务筹划之前纳税额为150万元,经过筹划之后,还有一百四十五万元省掉了五万元。
在税务筹划方案里,loss是一个很重要的筹划技巧。
Loss是亏损,很多人会认为亏损不是一件好事。
对企业经营来说,这当然不是一件好事,但凡事都有两面性,亏损企业也并非一无是处,比如从税务角度出发,在某些企业眼里,亏损还可能是大家争抢的香馍馍呢。
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各国税法基本上都允许企业可以用亏损来抵扣它之前或者未来的税前盈利。
所以对于一个连续盈利的企业来说,如果它想利用这个政策来降低自己的税负,其中一个方法就是去买一个亏损企业,然后把对方的亏损为我所用。
一般来说,亏损企业往往售价不高,但这笔亏损带来的税务好处却能远远高于买价。
当然各国的亏损抵扣税务政策会稍有不同,比如有些国家会限定亏损必须分为资本利得亏损和经营亏损。
资本利得亏损只能抵扣资本利得收益,不能用于抵扣经营利润。
反过来,经营亏损则不仅可以拿来抵扣经营利润,也可以用来抵扣资本利得收益。
再比如,各国对亏损的使用时间也有限制。
比如中国的税收政策是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而加拿大的亏损抵扣政策是资本利得亏损可以往前扣3年,往后扣除则没有年限限制,经营亏损则可以往前扣3年,往后扣20年。
不过亏损企业可不是可以任意买的,很多国家为了防止企业滥用这个条款,会制定一些限制条件。
最常见的就是你们必须要处于同一行业,做同一生意,比如造房子的买一个装修公司看着就比较靠谱,但如果去买一个夜总会,就很容易被盯上了。
在现实中有些公司规模非常大,属于集团公司,啥生意都做,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下,就看集团公司是如何申报所得税的。
如果集团公司采取的是汇总申报,那么集团内的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则可以不受行业限制互相抵免。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集团公司都愿意做汇总申报的,有些公司出于某些原因还是希望分开申报。这种情况亏损抵免就会受到限制。

那集团公司又是通过什么方法来解决这个难题的呢?
方法一:把盈利生意转给集团内的亏损企业
顾名思义,这种方法就是让盈利企业把自己的盈利资产转让给亏损企业。
和直接买亏损企业不同,它是通过反向操作,让亏损的那方买盈利的那方。
而且请注意,它买的不是股权,而是资产。交易完成之后买卖双方各自都继续存在。
这样操作的好处是什么呢?好处是它可以规避税法上的这些限制条件。
我们还是拿上面举的例子来说明,房地产公司有很多盈利,夜总会亏损多年,房地产公司直接买夜总会肯定不行,因为正好落在限制条件上。
那夜总会买房地产公司行不行呢?换汤不换药,似乎也不行。
但房地产公司如果仅仅是把一块特别赚钱的业务,比如一个租金回报率极高的成熟酒店卖给夜总会,卖了之后房地产公司和夜总会依然各自存在,依然各自做各自的生意,那这就不受这些限制条件的约束了。
这块赚钱业务带来的巨大利润正好可以抵消掉夜总会之前以及之后的经营亏损,而房地产公司由于剥离了一块赚钱业务,利润下降,也可以少交税。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房地产公司还是夜总会,背后都是一个老板,所以从集团层面来看,经营结果是一样的,但是税金却能省下来好多,一举两得,大家都合适了,除了税务局。
但这个操作有两个bug。
第一个bug,把赚钱资产卖给亏损企业,盈利企业当年会产生一个巨额利润,因为这就相当于这笔资产未来的收益都集中在当年被提前实现了,本来未来才需要交的税提前在当年交了,这个bug怎么破?
答案是通过递延(Roll-over)方式,比如加拿大税法中的Section 85, 中国税法中的59号文等等。
想要了解这种方式的,请出门转左,查看笔者之前的文章。
第二个bug,夜总会除了股东老板外,还有一些其他势力,比如夜总会的债权人。
他们本来在那里愁眉苦脸,后悔当年把钱借给夜总会却经营惨淡,担心借款收不回,现在天上掉下个粘豆包,很难想象他们对这个优质资产会不动心眼的。
这个bug怎么破?
夜总会老板受高人指点,做了一个安排,这个安排既达到了省税的效果,又消除了来自夜总会债权人的潜在危险。
上面我们谈到了巧用loss的第一个方法:在集团公司内部,把盈利企业的盈利资产/生意转让给亏损企业,让这块盈利资产产生的利润慢慢消化掉亏损企业之前以及之后的亏损。
对集团公司整体来说,经营结果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但从税务角度来看,集团的整体税负却可以降低好多。
不过这个方法也有两个bug,一个是来源于转让盈利资产时的定价,另一个则来源于亏损企业的现有债权人。
第一个bug我们可以通过roll-over的方式解决掉,但第二个bug有点麻烦,因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人比股东有优先偿还权。
下面我们就来和大家分享其中的一个隔离解决方案: 组建Partnership。
第一步:在转让盈利资产前,由集团管理层出面,让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合作先成立一家合伙制企业(Partnership)。
第二步:盈利企业把它的盈利资产转让给这个合伙制企业,作为对等,亏损企业也需要把它的一部分有价值的资产转进来,典型的比如有价证券,现金,不动产房屋等等。
如此操作的结果是这个合伙制企业就变身为一头现金牛和盈利牛,它能够源源不断的生产盈利出来。
第三步:双方按照当初各自投入这个合伙制企业的资产价值的比例来分配这些盈利,比如50:50。
一般来说,在税法上,合伙制企业不被认为是一个纳税实体,其取得的盈利或者亏损都需要流到它上面的那个人(Partner)来纳税。
所以在这个例子里,合伙企业50%的盈利会流到亏损企业去抵消其之前或者之后的亏损,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同时,这个安排还有效地规避了来自亏损企业的债权人风险。
为啥?
因为亏损企业只占合伙制企业一半的权益,其价值等于当初它放进去的那些不动产,现金,有价证券等等。
所以亏损企业的债权人并没有得到额外的资产保障。
换言之,盈利资产被合伙制企业保护了起来。
如果你还没明白,那么我们不妨来做个类比可能会更清晰: 
这就好像小萍有一只下蛋的母鸡,每天下两个蛋,小琬也有一只母鸡,但这只母鸡只吃食,不下蛋,所以小琬亏的厉害。
当初小琬买母鸡的部分资金是问小锦借的,但因为小琬的母鸡老不下蛋,小锦很担心自己的借款会不会打水漂。
现在小萍和小琬成立一家养鸡合作社,把各自的母鸡当股份都放进去,各占50%。
这样小萍的母鸡每天下的两个蛋中有一个就可以作为股份盈利分给小琬,用来抵偿小琬之前的亏空,达到省税目的,同时也给小锦增加一点还款信心。
但小锦是没法对小萍的母鸡动坏心眼的,这是因为小萍也占有这个养鸡合作社一半的股份,小萍的母鸡依然属于小萍。
除了企业间转让盈利资产外,集团公司还可以通过一些别的方法来巧用loss。

比如盈利企业想要卖掉一批资产,按照市价计算,卖这批资产会产生一笔很大的资本利得,盈利企业需要交税。
而且和第一种方法里的盈利资产不同,这批资产并不能在短期内产生很大盈利,它还需要继续投入资金,比如土地,所以亏损企业也不想要。
那我们如何来节税呢?
答案是盈利企业可以通过亏损企业的手来卖这批资产。
具体来说,盈利企业先把这批资产转让给亏损企业,亏损企业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来购买。
如何交易是关键。
不可以低价卖,必须按照市价交易。
但是别忘了我们还有一个非常有用的工具:roll-over(延迟纳税)。
通过延迟纳税法,亏损企业以成本价取得了该批资产,而盈利企业也以成本价取得了亏损企业发行的股权。
这笔交易结束暂时没有税务影响,直到双方最终卖出手里的资产和股权。
接下来,亏损企业将这批资产以市价卖给真正的买家,亏损企业实现了资本利得。
不过由于亏损企业有尚未使用的亏损可以冲减这笔资本利得,所以最后依然没有缴纳税金、
回顾一下前面给大家介绍的三种税务筹划方法:
第一种:在集团公司内部,把盈利企业的盈利资产/生意转让给亏损企业,让这块盈利资产产生的利润慢慢消化掉亏损企业之前以及之后的亏损;
第二种:在集团公司内部,由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各自出资成立一家合伙制企业(Partnership),通过盈利资产/生意产生的利润分给亏损企业,以利用其未使用亏损;
第三种:盈利企业通过亏损企业之手卖资产,利用亏损企业的未使用亏损抵消出售资产所产生的大额资本利得。

接着给大家介绍第四个和第五个方法。
方法四:巧用公司债。
此公司债非彼公司债。
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指的是股份公司为筹措资金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的债。
公司债募集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债券持有人无权参与公司的管理活动,但每年可以根据票面规定向公司收取固定的利息,债券到期,公司偿还本金。
而巧用loss避税所发行的公司债指的是为了特定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公司债券。
该公司债持有人无权参与公司管理,但可以向公司收取固定利息。
那具体怎么操作呢?
首先,亏损企业把自己的一些不产生收入的闲置资产,比如土地,空置的大楼等卖给盈利企业;
一方面,这些交易会产生一笔资本利得,该笔资本利得可以拿来冲减亏损企业尚未使用的亏损。
另一方面,双方还可以设计出一些特定的交易模式以达到双重效果。
比如由于此类交易涉及金额巨大,因此盈利企业可以通过申请发行公司债的方式来支付交易款。
我们还是拿之前的例子来说明。某集团内的房地产公司处于盈利状态,而夜总会则连年亏损,积累了巨额尚未使用的亏损,并且在未来几年没有看到任何盈利的兆头。
集团管理层决定将夜总会旗下的五栋娱乐城暂时关闭,并且按照当前市价出售给房地产公司,假设作价5个亿。
虽然房地产公司资金充裕,足以全额支付娱乐城交易款,但集团总部还是决定让房地产公司发行5个亿的公司债券给夜总会,支付大楼款。
该批公司债券偿还期限为5年,每年利息是票面金额的10%。
这个安排的结果是房地产公司每年凭空多出来5000万的债券利息,该笔利息支出可以用来扣除房地产公司的税前利润。
另一边,夜总会每年会收到5000万的债券利息收入,正好用来抵消其巨额的尚未使用亏损。
由于同属一个集团,利息支付不过是左手倒右手,集团层面并没有任何损失。
房地产公司得到大额税前抵扣,夜总会则可以使用掉可能马上过期的亏损,各方都是赢家。

方法五:提供服务。
这个方法有点类似于方法四,也是通过某些安排来制造出收入和支出。
不过和方法四的买卖资产不同,方法五是通过公司间提供服务来达到上述目的的。
我们还是用上面的例子来说明,夜总会生意清淡,很多资源被迫闲置,集团总部决定让夜总会为房地产公司提供各种服务,来充分利用这些闲置资源。
比如夜总会小姐摇身一变为房产销售,替房地产公司卖楼盘。但是她们的劳动关系依然挂在夜总会,属于夜总会出人帮忙房地产公司,因此房地产公司每月需要支付夜总会一笔劳务费。
再比如房地产公司租用夜总会的闲置大楼做办公室,每月支付夜总会租金。
甚至房地产公司还可以定期使用夜总会的品牌来搞市场营销,支付夜总会品牌使用费。
通过这一系列操作,房地产公司制造出一大笔费用,用来抵扣其税前利润,而夜总会则能收到同等金额的收入来抵消其未使用亏损。